11月24日,东宝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人事任免 免去:袁家群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任命:徐金华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汪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接受罗勇同志辞去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报东宝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汪明同志为东宝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东宝区新闻中心 专业治白癜风医院北京白癜风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ngmenzx.com/jmxw/65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