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广电”是咸宁市保持 单条阅读量最高纪录的官微 《咸宁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在8月22号召开的市政府年第1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办法”规定:年9月1日起,咸宁市区禁鞭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回顾年9月,咸宁市政府出台了《咸宁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到今年9月,“规定”的有效期将到期,但市区禁鞭仍是势在必行。 “限鞭”取得阶段性成果 限鞭令实施期间,共处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起,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起,行政处罚人,警告训诫人,收缴烟花爆竹件。 在限鞭区域未发生涉鞭火灾事故、涉鞭人员伤亡。 据环保监测,今年以来,城区空气优良率上升47%以上,PM2.5同比大幅下降,涉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投诉大幅下降 “限鞭”期内,仍有违规放鞭现象,污染环境,影响市容,打扰市民生活。 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随州、荆门、天门等地已实行禁鞭。 此次“禁鞭令”比原“限鞭令”有较大变化 1、区域划分更科学。“禁鞭令”范围: 东以东外环与常横线交汇处沿东外环至东外环与马柏大道交汇处; 南以南外环与马柏大道交汇处沿南外环、太乙大道至太乙大道与西外环交汇处; 西以太乙大道与西外环交汇处沿西外环、巨宁大道至巨宁大道与国道交汇处; 北以巨宁大道与国道交汇处沿国道、常横线至常横线与东外环交汇处; 东、南、西、北四界向外延伸米形成的环形区域。 2、“禁放”要求更严格。禁鞭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生产、储存、销售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3、责任主体更明确。由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市区禁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禁鞭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负其责。 4、禁鞭措施更全面。在禁鞭区内违反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将加重处罚。 还有一点,原“限鞭令”允许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十五日,限鞭区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限鞭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网点由安监部门合理设置。 而此次“禁鞭令”没有了这条规定,只是规定 “因重大庆典活动,确需在禁鞭区内举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级公安部门核准并报省级公安部门许可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这就意味着,春节也不能放鞭了!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版权声明:本白癜风有什么好偏方北京哪里医院治疗白癜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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