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57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确定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是《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的重要推荐渠道,以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任务,主要支持四类项目: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引领和带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负责本辖区企业人才的推荐申报;

  在鄂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2.申报条件。

  参照国科办政〔〕57号有关推荐条件(见附件)。

  3.推荐名额。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不超过3人;襄阳市、宜昌市、孝感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不超过2人(含所辖国家级高新区1人);其他市、州,已入选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不超过1人;在鄂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不超过5人,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不超过2人。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在鄂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不超过2个;已入选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不超过1个。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不超过5人;襄阳市、宜昌市、孝感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不超过3人(含所辖国家级高新区1人);其他市、州不超过2人。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在鄂高校、科研院所不超过1个。国家级高新区直接报省科技厅。 

  1.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申报对象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2.关于优先推荐。请各申报单位优先组织入选湖北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湖北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人选进行申报。

  3.关于申报限制。已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的项目。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4.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   5.各推荐单位于10月9日前,将推荐公文和推荐情况汇总表(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

qq.   6、关于申报材料。提交省科技厅初评阶段只需进行网上申报,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初评之后省科技厅将另行通知有关单位和申报人上报正式材料。

  联系人:黄旭林、陈玲芝

  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附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情况汇总表

  下载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

  下载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情况汇总表

  下载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情况汇总表

  下载   湖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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