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中国气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强化防雷安全监管。一年多过去了,各地防雷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怎样?荆门市气象局的情况报告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交代。

年,我局根据鄂气发〔〕73号文件的要求,对照《实施方案》(鄂气办发〔〕18号)提出的改革任务,结合荆门防雷改革工作实际,加强对防雷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防雷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防雷行政审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完善防雷机构人事配套政策,积极推进防雷体制各项改革,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防雷安全管理职能

(一)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文件下发后,我局迅速将文件精神向荆门市政府汇报,促成市政府于年12月召开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会议结束后,我局组织举办了由有关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参加的培训班,沟通交流了行政许可的内容,流程等。荆门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荆政发〔〕47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钟详、京山、沙洋地方政府也相应的下发了相关文件。各级安监部门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

(二)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根据省气象局关于建立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两化”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了全市防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系统平台。根据荆门市政府 “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启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开通了防雷行政审批、防雷安全管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全市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制定了全市防雷安全重点抽查单位名录库,向地方政府法治办和审改办报送了《荆门市气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和防雷安全监察人员名录库,积极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修改完善防雷业务工作流程,在荆门政府网站上发布了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公告,加强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防雷安全监管。

(三)强化防雷安全管理职能。为强化防雷安全管理职能,我局下发了《荆门市气象局关于部分内设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调整的通知》,对市局部分内设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市局业务科“负责全市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和防雷减灾业务服务管理,组织制定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划,建立完善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治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职能”。市局法规科“负责防雷减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执法组织、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工作,切实履行防雷社会管理职能”。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工作的社会管理,强化防雷行政管理,承担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的日常工作”。明确“雷电监测”由市局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承担,“雷电预报预警”由市气象台承担,“雷电灾害科学研究、风险区划和灾害调查”由市防雷中心承担。 

(四)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气象局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委、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要求,完成了新一轮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汇总、上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荆门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行政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全市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制定了全市防雷安全重点抽查单位名录库,向市政府法治办和审改办按时报送了按照《荆门市气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我局通过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情况14次,检查事项6项,检查单位34家,每月按时向市审改报送《市气象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最新情况统计表》,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完善防雷减灾服务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和监管机制,制定了《荆门市气象局防雷安全市场主体信用管理联合奖惩制度》,与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装置检测业务的企业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服务承诺书,对开展防雷检测服务的企业的服务质量及信用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湖北信用监管平台上公开。另外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荆门市气象局荆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易燃易爆等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并联合开展了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对两家存在防雷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行了停产整顿。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进防雷政事企分开

(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年,我局按照省气象局及荆门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新一轮部门权力责任清单的清理,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以此为契机编制完成了防雷减灾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荆门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部门监管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事后监管清单的编制上报工作,按时向行政审批局和审改办上报了气象部门监管清单基本信息表和部门监管清单事项统计表,圆满完成了部门清单的编制上报工作。

(二)加强防雷执法管理,推进防雷政事企分开。年,我局根据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设立了执法大队工作机构,成立了专门的气象行政执法队伍。近年来,我局执法队伍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履行防雷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气象信息发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国家行政审批改革和部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推进,气象执法特别是防雷执法的工作重心从事前监督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对新形势下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局从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入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建立完善了气象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同时按照政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成立了防雷减灾管理机构,严格做到防雷办、防雷中心、防雷公司界面清晰,同时对人员混岗情况进行了整改,确保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不在企业兼职,防雷服务和企业人员不参与防雷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三、开展第三轮“红顶中介”清理,规范防雷行政审批

(一)开展第三轮“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气象局及荆门市审改办关于开展第三轮“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荆门市气象部门“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第三轮“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针对本部门“红顶中介”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情况自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开展全面认真的专项自查。及时向省局和市审改办上报了《市气象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情况汇报》。9月8日,市第三轮“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组对我局“红顶中介”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荆审改办发〔〕15号文件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在收到情况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于9月20日召开了“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各县(市)气象局、荆门市防雷中心、荆门市雷盾防雷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红顶中介”检查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审改办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9月21日,向市审改办上报了《荆门市气象局“红项中介”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二)规范防雷行政审批。根据省气象工作要求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气象行政审批综合管理和信息化,提高行政审批时效和服务水平。加强气象审批窗口建设,下发了《荆门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当前防雷行政审批和防雷服务工作的意见》,按照“四最四零”要求,扎实做好行政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整治核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修订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和跟踪检测委托书》和流程图。调整完善了气象窗口人员配备和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气象审批许可行为。全年共完成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26件,防雷竣工验收行政审批28件,各项审批办结率%,没有出现审批对象投诉情况。

  四、探索构建防雷减灾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防雷减灾机构改革措施。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荆门市防雷中心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增加了以钱养事用人额度。

二是积极争取防雷专项工作经费,得到市政府和市财政及各县(市)地方政府的支持。有效建立了防雷减灾工作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培育检测市场主体。荆门市雷盾防雷有限公司申请取得了防雷甲级检测资质证,荆门所属三个县局都成立了分公司,并已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目前公司防雷检测业务依法有序开展,参与市场竞争。

四是妥善做好人员转岗安置工作。对兼职从事防雷技术服务的气象编制人员调整到其他气象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只出不进。

  五、防雷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防雷业务公司管理、市场化运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对外的服务机制、内部的管理机制及风险防控机制尚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是公司防雷业务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防雷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县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专业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短缺,申请办理防雷甲级资质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这一块的队伍建设、人员分流和业务开展是一个亟待面临和解决的问题。

四是防雷行政审批和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气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提升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防雷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力度,依法有序开放防雷减灾服务市场,继续稳步推进荆门防雷体制改革工作,为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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