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法院系统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荆门市法院系统决定招聘一批雇员制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荆门市法院系统招聘84名雇员制书记员。具体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荆门市法院系统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雇员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年7月10日至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年9月14日(不含)前进入荆门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聘用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年7月10日至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9月14日(不含)前进入荆门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聘用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应出具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再向招聘法院提交原件。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年7月10日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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