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荆门市智能交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MHAZB(G1-04)-14 二、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智能交通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次工程以便利百姓出行、服务政府决策、加强行业监管为宗旨,遵循“服务市民、急用先行”原则,建设智能交通四大模块,建设内容包括:荆门城市大数据中心交通分中心(数据展示);荆门市智慧公共交通系统;荆门市交通综合管理系统;荆门市公共出行服务系统(畅行荆门),达到以下效果: 1.面向社会公众,通过智慧公共交通系统与公共出行服务系统的搭建为其提供综合出行信息服务、路况信息服务、交通日常监测信息服务、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服务、交通运输高效畅通服务等; 2.面向政府,实现对荆门市交通运输的统一监管监控;通过对实时交通运输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监控与分析,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信用系统的更新、统计与分析,达到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平与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3.建设一套能让公众和政府“看得见、听得到、调得动、用得上”的交通生活平台,在方便市民交通出行、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积累实际用户数据和使用习惯,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极具针对性的参考依据,促进和增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市民交通出行提高服务能力,增加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与处置能力。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同时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向已报名的合格投标人通知拦标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CMMI3)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同时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资格:PMP,或者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者工信部高级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年10-12月); 5.投标人自年12月01日以来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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