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正式入伏! 一大早,就看到这条新闻。 整个人都不好了! 又瞅了下天气预报…… 湖北大部地区以35℃的姿势踏入伏天, 哭完的小编,突然想到一件好事! 如此炎热,岂不是又到发一波“高温津贴”的时候了? 这简直是炎夏里的一股清流! 你是不是忍不住要发自内心的微笑了。 那这津贴到底怎么领?有啥条件?发多少?…… 稍安勿躁,且听小编细细道来。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据《楚天快报》7月3日报道:年,湖北下发了《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由原来的7、8、9三个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上夜班有“高温津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高温津贴引发劳动争议咋办?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除了上面那些,你还需要知道几件事。 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除了高温津贴,大热天的还有木有其他福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来源:湖北日报网、楚天快报、工人日报 赞赏 长按白癜风完全治疗吗白癜风治疗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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