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注意啦

你是否在这段期间购买过

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符合以下条件有补贴可领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荆政发﹝﹞13号)和《市财政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有关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荆财综发﹝﹞93号)规定,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自年4月8日至年4月7日期间,在中心城区网签买卖合同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市财政局按照建筑面积分时段递减给予补贴。

从本意见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给予元/㎡补贴;

第7至9个月,给予元/㎡补贴(1月7日止);

第10至12个月,给予元/㎡补贴。

受理购房财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相关文件规定及申请程序请登录荆门房管网查阅)。

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日报君做出如下友情提醒

重头戏来袭

请往下看

↓↓↓

01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财政补贴的,应于年12月29日(年12月30日、31日为节假日)17:30前到市房管局二楼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到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期满后,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将不再受理购房财政补贴申请。

02

请符合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条件的购房人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在受理截止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补贴领取小贴士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

5、超市订单编号

6、补贴申请表(盖章)

7、不动产全额发票

8、分户表、图纸(房管局测绘队出具的,可以找开发商要)

9、契税完税凭证

  

将所有资料提交至市房管局,审核通过之后,会公布补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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