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年9月7日至26日,湖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荆门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年12月27日向荆门市委、市政府反馈了意见。组长杨有旺通报了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张爱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副组长游爱宁及督察组有关人员,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荆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督察认为

荆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现场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立市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制定了《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荆门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荆门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一系列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定。

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构建了“一带两屏四网六廊”生态安全格局。以规划为引领,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入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积极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狠抓国家、省专项行动交办问题整改,大力开展“双护双促”“零点行动”等执法行动,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整改。

高度重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截至年10月10日,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改37家次,查封扣押3家次,取缔关闭27家,立案处罚24家次.17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行政拘留3人,问责11人,约谈85人。

督察指出

荆门市是一座以重化工为“底色”的城市,产业结构偏重,历史欠账较多,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问题仍比较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

一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推进不够。

首先,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得不牢,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足,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存在不同程度存在畏难情绪。

其次,环保考核不够严格。部分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中,无环境保护考核目标内容或考核分值偏低。

第三,工作落实存在差距。荆门市一些部门和县(市、区)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上存在差距,主要有:

★非煤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不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滞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缓慢,家露天矿山中有家没有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如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厂至今还没有落实生态修复治理措施,掇刀区仍有户塌陷影响范围内群众没有搬迁;

★八里干沟石灰窑整治不力。八里干沟现有石灰窑60座,这些石灰窑主要为土立窑,技术装备落后,单条产能仅1万多吨,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对荆门市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实心粘土砖企业取缔不力,荆门市仍有35家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均为24门以下轮窑,省级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仍没有取缔。

二是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存在突出短板。

汉江水质呈现下降趋势,汉江荆门段5个断面总磷均不同程度出现超标,今年1-8月皇庄断面总磷均值为0.09毫克/升,较年的年均值0.08毫克/升出现上升,污染日趋严重,水华频发,水质安全压力不断增大。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荆门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46个湖泊,水质优良的占比13%,水质污染较重和污染严重的湖泊占比87%,其中丧失使用功能的湖泊超过六成。

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漳河水库是荆门市城区的饮用水源,但仍存在罗河村水库、姚家大堰、肖岗水库、泰山水库、漳河中学渔库5处筑坝拦汊点尚未拆除。

另外,部分乡镇饮用水源水质存在超标现象。

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亟待加强,存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是磷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滞后。

产业无序发展,至今未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未编制规划环评,年以来合成氨和磷铵产能不降反升,磷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多数企业没有严格实行园区化管理。

落后产能未淘汰,荆门市8家企业的8条硫铁矿制酸装置不足10万吨/年,湖北中原磷化有限公司一条6万吨/年的磷酸一铵生产线和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2条4万吨/年的磷酸一铵生产线等未淘汰。

生产工艺落后。荆门市4家合成氨企业仍采用固定床间歇造气,现有24条普通过磷酸钙生产线,均存在生产设施落后、大气污染物难以收集处理等问题。

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荆门市是我省重金属重点防治区域,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问题较多,全市现有27条硫酸生产线有17条采取硫铁矿制酸,污染治理滞后。

磷石膏渣场存在隐患,荆门市大量磷石膏在渣场堆存,存在风险隐患,检查14个磷石膏渣场,有11个磷石膏渣场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截洪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督察要求

荆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整合资源、控制规模、资本引入、政策引导等宏观调控方式优化产业布局,落实规划环评制度,促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及磷化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妥善解决各地污水管网收集建设、污水处理提标升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等突出问题。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

荆门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荆门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荆门市委、市政府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张爱国说

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督”到了我们环境的“硬伤”,“察”到了我们工作的“短板”;所提的建议,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为我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荆门指明了方向。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决不打折扣,决不留尾巴。

张爱国表示

要提高站位坚决改,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发展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坚决打赢污染防治这场硬仗。

要压实责任彻底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狠抓执法监管,强化督办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要标本兼治深入改,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着力推动美丽荆门建设。

来源/荆门日报(记者邓显军)

主编/张云峰编辑/尤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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