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行政工作

(一)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4.《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5.《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6.《湖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7.《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8.《湖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9.《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0.《荆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2.统一协调,属地为主;

3.快速高效,分级处置。

(三)工作体系

1.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包括:

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管理、技术支撑等。

包括省、市(州)、县(区)三级工作体系。市(州)级工作体系和县级工作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2.市、县级工作体系

(1)市级决策指挥部(指挥长是市政府分管工作副市长担任;由我市23个行政职能单位及消防武警部队的成员组成;县级指挥部指挥长副县长、副区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县政府办;

(3)组织协调管理机构为市国土资源局;

(4)技术支撑单位: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

(5)县级工作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四)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Ⅰ级)地质灾害

重大(Ⅱ级)地质灾害

较大(Ⅲ级)地质灾害

一般(Ⅳ级)地质灾害

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转移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高速公路、民航和航道长时间中断,有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4)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干流或支流被阻断。

2.重大地质灾害(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转移人以上、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高速公路、民航和航道较长时间中断,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4)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

3.较大地质灾害(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转移50人以上、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国道中断,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4.一般地质灾害(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需转移5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交通运输中断,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地质灾。

二、地质灾害险情处置

(一)应急值守

组织协调管理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负责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等工作。

1.应急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下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报送的灾情险情信息;接收相关部门发送的信息;收集新闻媒体、网络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2.应急值班人员接收灾情险情信息后,立即核实情况,并了解所采取的措施。

3.值班人员核实灾情险情信息后,立即向主管、分管领导和上一级国土部门报告。

4.视灾情险情实际情况,由领导报告指挥部领导决策,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5.速报灾情,慎报成因。

(二)应急信息上报

1.信息报送采取地质灾害速报、续报、专报、日报和月报等形式报告。

2.对于中型以上、小型有人员死亡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采取电话、传真或短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应在1小时内速报省国土资源厅。

3.除上述外其他地质灾害,汛期以日报形式报省国土资源厅,非汛期以月报形式报省国土资源厅。

4.速报灾害信息的主要内容:(4个)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

(1)地点;(2)时间;(3)地质灾害类型(滑坡、崩塌、泥石流);(4)灾害体的规模、目前伤亡和失踪的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拟采取的应急措施。

5.续报灾害信息的主要内容:(5个)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

(1)地点;(2)时间;(3)地质灾害类型(滑坡、崩塌、泥石流);(4)灾害体的规模、目前伤亡和失踪的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拟采取的应急措施;(5)引发因素(为什么会发生)、发展趋势、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分三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市(地)、县级防灾预案。

1.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

2.选定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落实公布责任人;

3.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县级)。

(四)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组织开展,在组织开展前,应编制应急演练预案。(内容:目的、任务、原则、组织机构、时间、地点、职责、后勤保障等)

1.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地质灾害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人民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3.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6个以上应急工作组)

(1)综合联络组:由各职能部门、专家负责人组成。

(2)交通治安管理组:维护灾害现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

(3)应急抢险组:由部队、民兵预备人员完成指挥部交办的现场抢险工作。

(4)灾险情调查监测组:由国土、安监、气象部门专家组成开展现场调查,查明受灾原因及灾情。

(5)医疗卫生组:组织救治现场受伤人员及卫生防疫。

(6)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及救灾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

三、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一)发布预警信息

1.发现险情,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

2.临灾前兆

(1)滑坡后缘出现明显的弧形裂缝;

(2)滑坡前缘突然出现规律排列的裂缝;

(3)滑坡前缘土体突然强烈上隆鼓胀;

(4)滑坡前缘突然出现局部滑坍;

(5)观测数据突然变化。

(6)滑坡地表池塘和水田突然下降或干涸,滑坡前缘泉水流量突然异常。

(7)猪、牛、鸡、狗等惊恐不宁,不入睡,老鼠乱窜不进洞,可能是滑坡、崩塌即将来临。

3.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所在地的县、乡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预警(红、橙、黄、蓝四级)。

(1)警报级(红色):各种短临前兆特征显著,在数小时或数周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的概率很大,定为红色预警(临滑预报)。

(2)警戒级(橙色):有一定的宏观前兆特征,在几天内或数周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的概率大,定为橙色预警(短期预报)。

(3)警示级(黄色):有明显的变形特征,在数月内或一年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的概率较大,定为黄色预警(中期预报)。

(4)注意级(蓝色):地质灾害隐患点进入匀速变形阶段,有变形迹象,一年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不大,定为蓝色预警(长期预报)。

在突发险情即将发生来不及上报、请示、会商的情况下,现场监测人员应果断报警,立即动员险区内的人员撤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所在地的县、乡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发布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

发生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和险情后,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启动相应级别(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省级工作体系负责,省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事发地市(州)、县国土部门必须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灾后5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带队组成的应急工作组在灾后10小时内赶到灾害。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省级工作体系负责,省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事发地市(州)、县国土部门必须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灾后5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厅领导带队组成的应急工作组在灾后10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地质灾害,市(州)级工作体系负责,市(州)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事发地市(州)国土部门需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灾后5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对涉及人员死亡3人以上的地质灾害,省国土资源厅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灾后10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

(4)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县级工作体系负责,县(市、区)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对涉及人员伤亡和威胁省道国道的地质灾害,事发地市(州)指挥部需派出应急组在灾后2至5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

(5)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灾情,预测险情;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隐患,空中拍摄;对抢险救灾方案提出咨询建议,提出应急抢险工程技术方案咨询建议,提出应急监测建议;必要时实施远程会商。

3.划定危险区

一是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二是对可能入江产生涌浪灾害的,应立即进行崩滑体入江涌浪估算和大体圈出涌浪灾害可能范围,并立即通知航道管理、海事等部门;三是注意崩塌气浪危及范围。

4.撤离人员

按照预案制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处置措施。

(1)注意选择适宜的警报信号。

(2)按预定方案组织疏散。

(3)注意不要贪恋财物,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4)山体滑坡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向滑坡体两侧跑。

(5)泥石流发生时,不要沿泥石流沟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

(6)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

5.立即对灾害现场采取必要的现场警戒

一是设立警示牌,禁止进入险区;二是村头封锁,防止村民返回;三是保证村民财产安全;四是公路戒严,防止车辆遭受灾害。

(三)抢险救灾

1.迅速组织搜寻附近受伤和被困的人。

2.疏通道路。

3.注意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四)应急监测

1.为了确定预警级别升降,指导应急治理提供依据。

2.迅速组织群测群防员查看是否还有滑坡、崩塌发生的危险或险情是否加剧。

3.注意查看天气,收听广播,收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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